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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窃办公大楼屡得手 两大盗终超市撬柜偷钱落法网

2007-12-09 14:17:35  作者:骆南华  来源:广西新闻网-南国早报

  两名老乡窃贼,疯狂地对南宁市邕宁区、良庆区等多个机关单位的办公大楼盗窃后,一直逍遥法外。直到他们向一个超市下手后,才戏剧性地先后自投罗网。他们的3名同伙及替他们销赃的1人,全部落入法网。12月6日,6名嫌疑人被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  

  两个大盗戏剧性落网

  37岁的韦大俭是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,他和29岁的梁国强是老乡。这对盗窃路上的“亲密搭档”,戏剧性地自投罗网。

  今年6月19日晚,在邕宁区蒲庙步行街的南百超市里,韦大俭带着梁国强去购物。当梁国强出示购物卡消费时,超市工作人员发现,他所持的卡正是该超市前一天被盗的购物卡。梁国强当场被抓获,韦大俭则趁机逃走。6月21日,韦大俭到南宁市第三看守所打探梁国强一案时,被民警当场抓获。超市被盗案也随之告破。

  今年5月份的一天,39岁的颜忠定(蒲庙镇人)对韦大俭说:“有一个超市容易搞到钱,要不要去做?”韦欣然应允。颜忠定即通过一名叫杨其标的男子对蒲庙街的南百超市“摸底调查”。因为杨曾在该步行街做过保安。不久,颜忠定带韦大俭看了地形及超市保险柜存放的地方。

  6月17日晚上12时,在杨其标望风下,韦大俭和颜忠定进入超市撬开两个保险柜,得4万多元现金、17本发票、价值近5万元的多张提货卡(即购物卡)。3人平分了现金,购物卡和发票则留给韦大俭。

  6月19日早上,韦大俭找到老乡梁国强,让他帮去南百超市试用偷来的提货卡。当天中午,梁拿一张面值100元的提货卡,在南百超市买了一双袜子,发现刷卡时显示有效……当晚8时左右,韦大俭交给他面值2000元的提货卡,梁再去南百购物时被抓获。  

  办公室遭遇疯狂窃贼

  韦大俭和梁国强落网后,盗窃同伙中的黄学华、颜忠定、杨其标,帮他们销赃的梁国宏均落入法网。警方破获了今年2月至6月份,发生在邕宁区、良庆区机关单位的办公室系列被盗案。

  今年2月14日凌晨,由黄学华及雷某(另案处理)在外接应,韦大俭潜入邕宁区某办公大楼,偷得电脑5台,现金4.7万多元。

  当晚,韦某(另案处理)应邀开面包车来拉走电脑。韦大俭和黄学华两人私分现金后,黄学华及雷某将电脑销赃,4人共分所得赃款5600元。经鉴定,被盗电脑价值13490元。

  3月8日凌晨,由梁国强在围墙外负责接应,韦大俭潜入到邕宁区某单位办公楼,盗走电脑一台。

  3月20日凌晨,由梁国强望风和接应,韦大俭潜入良庆区某局办公室内,盗走内电脑显示器4台、CPU9块、内存条9条以及联想电脑的CPU一块、内存条一条。

  4月11日晚上,梁国强负责望风和接应,韦大俭潜入邕宁区蒲庙镇某管理所财务室,盗走现金2000元及该所的电磁炉、花生油等物品。事后,韦大俭私吞所得现金,与梁国强共分其他物品。

  4月30日晚,韦大俭、梁国强潜入良庆区某所内,偷得现金4500元、联想牌电脑一台、DVD一台。

  6月12日晚,梁国强望风、接应,韦大俭潜入良庆区某局内,盗得笔记本电脑一台,其他电脑2台、联想电脑主机一台以及现金2500元。事后,韦大俭私吞现金,梁国强将所盗笔记本电脑销赃并独占得款2500元;销赃电脑等物品得款5400元……  

  老贼有12年多的坐牢史

  案发后,经邕宁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查明,韦大俭早在1989年9月26日,就因犯盗窃罪获刑2年6个月。从第一次入狱到现在的18年中,他共4次因犯盗窃罪获刑,在监狱呆的时间,加起来有12年10个月。

  今年32岁的梁国宏,也是韦大俭的老乡,他曾在2004年因抢劫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。他为韦大俭销赃帮了大忙。

  今年4月份,韦大俭和梁国强偷得5台液晶显示器后,梁国宏到南宁市共和路找人收购,韦大俭给了他300元好处费。5月份一天,梁国宏又联系老客户,帮韦大俭以每套电脑1500元价格,收购了3台偷来的电脑,韦大俭给了他300元好处费……

  案发后,梁国宏也被警方抓获。据他交代,这个盗窃团伙的绝大部分赃物,都是由他帮在南宁市销赃。

  12月6日,韦大俭、黄学华、梁国强、颜忠定、杨其标因涉嫌盗窃罪,梁国宏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均被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这时,韦大俭在北海、钦州的盗窃行为,也被当地警方发现。目前,对他的其他犯罪事实正在核查认定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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